【导语】: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办理时间为:每年第一学期5月1日前,第二学期12月1日前。
申请对象
第一类:取得《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且在鹤山市全职工作、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并在鹤山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类: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引进对象、符合江门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目录、鹤山市教育系统和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鹤山市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的相关人才,在鹤山市全职工作并在鹤山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类: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其他特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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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和入学】可获鹤山共和镇中小学招生政策、派位细则、学区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