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门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详情请看下文。
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 第六条、第十二条;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八条; 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 ||||||||||
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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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材料目录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明
3、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登记表
4、业务主管单位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和批准文件
5、场地使用权证明
6、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7、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8、章程草案
9、民办非企业单位监事备案表
10、民办非企业单位理(董)事备案表
11、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
1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13、会议纪要
1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网址(http://wsbs.jiangmen.gov.cn)
(二)点击在线申办填报申请材料
(三)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江门市行政中心综合窗口
(五)网上办结并到江江门市行政中心综合窗口现场领证件
办理时限与费用
承诺办理期限:
自收到全部有效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法定办理期限:
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事窗口:
市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750-3871000
交通指引: 在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22路,13路,30路,28路,23路,35路,3路, 36路,19路,10路,101路,4路,102路, 在"人人乐商场站"下车,步行200米到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