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门不动产交易与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具体材料是什么,需要交多少费用?办理地点在哪里?这些你都知道吗?本文为您一一解答上面提出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1.商品房交易与转移登记;
2.存量房(二手房)交易与转移登记。
办理材料
1、商品房: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另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商品房权属登记证明书及宗地图和分户平面图;
(4)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附有房屋平面图);(已预告登记的不用提交);
(5)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已预告登记的不用提交);
(6)销售商品房专用发票及完(缓、免)税凭证;
(7)预告登记证明(已预告登记的提交);
预购商品房已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一并转办他项权登记
(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凭证;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2、存量房(二手房):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
1、买方:
(1)交易手续费:非住宅2元/㎡。
(2)登记费:(小微企业免收)
住房:每件80元(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
非住房:每件550元。
(3)不动产权证工本费:每增加一本10元/本(首次办证免收工本费)。
2、卖方:
(1)交易手续费: 非住宅2元/㎡ 。
办理地点
1、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750)3871329
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750)3829857
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