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实行实时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凭收费收据和有关证明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大病保险结算与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同步,通过信息系统联网,采用“一单式”即时结算。
江门新生儿医保报销办理地点
(1)定点医疗机构: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实行实时结算。住院48小时内、门诊就医时需向医疗机构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下同)。
(2)非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或家属)应在入院(或就诊时)2个工作日内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并在出院(或就诊)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
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参保后2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大病保险报销手续办理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手续办理相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医保新规定、网上办事入口、参保对象/方式、缴费标准、待遇、报销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