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江门社保 > 江门社保动态 > 2021江门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调整(7月起)
2021江门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调整(7月起)
2021-12-23 10:47【我要纠错】

【导语】:江门市2021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已经公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95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505元,上限调整为17565元。

  新消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江门市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即2022年江门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82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9110元。缴费费率保持不变。


  江门市2021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根据《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159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1〕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2021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95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505元,上限调整为17565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调整为19791元。

  (四)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8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 8.0%,其中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 5.5%,生育保险为 0.5%,职工个人为2.0%。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 7.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费率为5.5%。职工退休人员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若其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且不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7.5%,并享受在职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允许在2021年补办补缴所属期为2020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1年7月后申报缴纳的,按照2021年度缴费基数的最新规定执行。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2021年8月1日起申报所属期为2021年1月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一执行14%的单位缴费比例。

  (三)请各缴费单位(个人)按期办理申报缴费,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卡】可获网上办理入口、社保参保指南、社保卡办理指引/余额查询/挂失/补办等内容。

手机访问 江门本地宝首页

  • 江门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多少?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江门市用人单位应当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 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3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5284元。

  • 江门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

    2023年江门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

  • 2023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通知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江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246元。

  • 江门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江门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 江门社保缴费基数(最新)

    江门市2023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已经公布,新参保的人员江按照此基数缴费进行缴费。

  • 1月9日起鹤山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职责移交(附办事地址)

    鹤山发布关于鹤山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职责移交的通告,2023年1月9日起,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不再受理医疗保障经办业务,需要办理业务的是吗可前往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四号楼一楼鹤山市医保中心医保服

  •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两大变化

    2023年度江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6元,相对于2022年度增加了30元,江门市医保的保障待遇水平也不断提高。

  •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江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在年底结束集中征缴期,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406元。,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江门江海区医保局地址+电话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江海分中心搬迁了,新地址启用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

  • 2022年江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发布通知,江门市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了,详见正文。

  • 江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市每年公布调整的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