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做出了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及相关注意事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请及时关注。
日前,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高了江门市提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调整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
调整后,首套房一个职工最高可申请30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最高可申请60万元。
第二套房一个职工最高可申请25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最高可申请50万元。
职工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的,贷款额度增加标准不变。2020年 3月16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
根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江门市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职工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8+职工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时,不包含最近6个月的补缴金额(异地转入补缴金额除外)。
职工的贷款额度计算结果高于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按最高贷款额度核定。两个及以上职工购买同一住房的,贷款额度为每个职工贷款额度之和,但不得高于我市最高贷款额度。
温馨提醒:微信关注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发送【公积金账户】可获公积金开户、网上办事入口、封存、启封、转移、信息变更及更多提取、贷款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