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的市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照片、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请各位需要办理的人提前准好材料前往民政局办理。
江门办理结婚登记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口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或者出具户籍证明。身份证件过期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身份证件回执不予办理。
现役军人: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江门结婚登记或复婚办理预约入口、办理材料、受理条件、办理流程、补办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