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来江门市定居并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相关人员或经批准在江门市定居的华侨和台湾同胞可以在江门公安窗口申请入户。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办理条件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来江门市定居并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以及经批准在江门市定居的华侨和台湾同胞,可以申请入户。
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江门公安局派出机构或窗口进行申办。
办理步骤
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建议办理人员先提前了解好办理材料,再前往办理,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拓展阅读:点击可查看办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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