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最新公布的《新会区关于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客制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优惠租赁人才住房,租金按按同地段房屋市场租金基准价的50%计收。
新会青年人才安居保障
青年人才是指未被认定为新会区一至五类高层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国境外学校)毕业生。
优惠租赁人才住房
对2016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本科学历青年人才在新会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如果在新会区没有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可以优惠租赁人才住房不超过1年,租金按同地段房屋市场租金基准价的50%计收。
拓展阅读:点击可查看新会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优惠政策,最高可享受:
租赁人才住房:免租金提供15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居住不超过5年。全职在新会区工作满5年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可赠予个人。
租赁商品住房:给予租房补贴每月6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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