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如您有任何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规定时间内反馈。
《江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已公布。
印发时间: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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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与时间
(一)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
(二)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00时。具体服务时间可由各市(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服务内容和方式
(一)在校早餐、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学生早餐、午餐一般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进行配送。
(二)在校午休服务。午休可安排在教室或具备消防安全及相应条件的其他场所。条件较好的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三)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主要分为基本托管和素质提升活动,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其中基本托管可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素质提升活动包括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江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5+2】可获江门小学初中课后服务安排,如服务对象/时间/内容,收费标准、补贴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