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参加“邑康保”。参保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职业类型等限制条件。
关于使用社会医疗保险的约定
被保险人享受当地医保待遇(包括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但未经过江门市基本医保结算的,本产品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首次参加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或在本产品保障期间内中断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或欠缴费,本产品仅承担在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期间发生的保险责任,对基本医保待遇未生效或失效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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