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或转移手续。
公积金补缴申请条件: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交住房公积金的;
3.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注:
1.单位少缴、漏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务类型为“漏缴补缴”;
2.单位在年度缴存调整期内少缴的,业务类型为“缴存调整补缴”;
3.单位因错账需要补缴的,业务类型为"错账补缴”;
4.通过行政执法催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类型为"催缴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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